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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極力反對在東區工業市興建足球場,並因之向開發商提訟的核桃市市議員Mary Su(蘇王秀蘭),前陣子突然腦筋急轉彎,從一個反對者變成了支持者。
Mary Su的轉變免不了引起一些非議。尤其當初一些因為受她影响而投入反對行列的民眾更質疑說,Mary Su作為一位政治領袖,怎麼立場說變就變?
据了解,Mary Su等對開發商的訴訟己半途告終,她和被告(足球場開發商)達成和解,條件是:開發商付給核桃市900萬和解金,1600萬的交通改善金,此外還有每年50萬的分紅,可領三十年。
有人說,不錯啊,這一來核桃市有錢嘍!難怪Mary Su願意和解。
也有人認為,這不是見利忘義嗎?<市府討到了便宜,那我們這些小市民呢?我們得到了什麼!>有人玩笑道:這每年五十萬的紅利是不是應該拿出來給我們這群當初的反對者共分才是?
當然,Mary Su的轉變必有她的道理。她解釋說,其實當初反對興建足球場時遭受到很大壓力,因為卅眾議院和參議院聯手提出了一個建案豁免環境評估程序的ABX381法案,而卅長律師這對她善意提醒,表示該法案勢在必行,不利於她對興建足球場案的訴訟,而且纆訟下去核桃市將可能一文錢都拿不到。Mary Su指出,她在審慎思量利弊之後才決定听從律師的忠告而搶在法案通過的前一週與對方和解。
依Mary Su的說法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尤其在現實利益的考量下,立場改變有何不可?識時務者為俊傑嘛!
其實,對Mary Su來說,她在立場上的轉變沒有什麼對或不對的問題,因為任何一件公眾事務難免各方意見不一而且見仁見智,很難真正取得公識。Mary Su真正要坦心的是此事對她的政治前途有利還是有害?因為不管她的作法是對還是不對,她的對手必定會以此大作文章,批評她不守信約、善變等。
今年四月她的市議員任期就屆滿了,而她為了連任,必須重新投入競選。看來,她在這件事情上的功過是非只能以選票見真章了。